本報訊(記者 岳強 高嵩 通訊員 劉鵬)“幸好你們緊急止付,不然我這18萬余元就打水漂了……”7月20日,莘縣個體商戶張先生激動地對辦案民警說。
7月11日,莘縣公安局河店派出所接到個體商戶張先生報警,稱其被騙18萬余元。
經(jīng)辦案民警了解,受害人張先生當日上午接到一陌生男子電話,對方自稱是“消防隊政委”,因消防隊院內(nèi)有7000平方米的路面被壓壞,需要進行修補。張先生對其報價后,該男子約張先生下午去消防隊見面洽談。
大約過了一個小時,該“消防隊政委”再次打電話給張先生,稱還急需一批救生氣墊,在得知張先生那里沒有所需規(guī)格的產(chǎn)品后,便主動告知張先生可在經(jīng)銷商“劉經(jīng)理”處購買。
為了拿到這個業(yè)務,張先生隨即聯(lián)系了所謂的“劉經(jīng)理”,并就采購及配送事宜與“消防隊政委”“劉經(jīng)理”進行了溝通,約定按照每臺12200元的價格,采購15臺,共計183000元,由“消防隊”支付該費用。
隨后,該“消防隊政委”稱,要等到下午3時財務才能轉(zhuǎn)賬付款,讓張先生幫忙先行墊付貨款。于是,被“大訂單”沖昏頭腦的張先生立即從朋友處借款183000元,向“劉經(jīng)理”轉(zhuǎn)賬支付了貨款。
轉(zhuǎn)賬后,張先生的朋友問其借款的原因,張先生如實告知,其朋友懷疑張先生遭遇了詐騙,提醒張先生報警。
接警后,為最大程度挽回張先生的經(jīng)濟損失,河店派出所聯(lián)合縣局反詐中心迅速啟動緊急止付機制,第一時間對涉案賬號進行凍結(jié)止付。目前,因工作開展及時,張先生被騙的183000元已全部被追回。
莘縣警方提醒廣大居民,如遇陌生人以單位名義采購物資,且需要先打款墊資,一定要增強防范意識。如果被騙,可撥打110立即報警。
2024-07-23 08:46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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